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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题169-心理健康的一般标准

 

  1946年,第三届国际心理卫生大会将心理健康定义为:在身体、智能以及情感上与他人的心理健康不相矛盾的范围内,将个人心境发展成最 佳状态。具体表现为:身体、智力、情绪协调;适应环境,有良好的人际关系;有幸福感;在工作和职业中,能充分发挥自己的能力,过有效率的生活。


     心理健康的一般标准有下面七个方面:智力正常,情绪适中,意志健全,人格统一,人际关糸和谐,与社会协调一致,心理特点符合年龄特征。


     一句话总结为心理健康是能够充分发挥个人的最 大潜能,以及妥善处理和适应人与人之间、人与社会环境之间的相互关糸。


     大家可以自省自查,开创幸福美好的生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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