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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题137-有选择权才意味着自由

 

专题137-有选择权才意味着自由,有了自由才会萌发责任?


存在主义心理学认为:每个人都有创造自身生活的自由,每个人的自由选择都值得被尊重。如果这些自由被剥夺,心灵就会充满了空虚与孤独。存在主义强调人的存在价值,主张人有自行选择自己生活的自由,并对自由行动所产生的后果负责。而许多父母常常以关心与爱的名义,代替孩子报补习班、选高考志愿,甚至是代替孩子选婚姻伴侣,以为自己比孩子更成熟、更理性,而这样的爱是令人窒息的,是孩子不需要的。 因为它剥夺了孩子为自己选择的权利,孩子们也因此失去了为自己负责的机会。于是孩子内心会觉得“这不是我自愿做的,那我也不需要为此负责。” 


很多父母抱怨孩子没有责任心,然而我在咨询室看到的是:大多数孩子生命成长的最初阶段,其实都希望能够担负起一些责任、尤其是当大人尊重他们的自由意志、同时给予他们足够的信任和支持时,他们会比大人们想象的更勇于面对和担当,因为每个生命都有自发性,都渴望自我实现。可是,如果成人不断地干涉、否定和剥夺他们的自由意志,不断训练他们按照统一的标准规则去行动,孩子们的自发性就会受阻,于是责任也就成了与他们无关的事情。 


存在心理学家欧文·亚隆就曾明确指出:责任是自由的主要成分之一。这里所说的责任,主要是指人们在自由面前会做出理性行为、并为自己负责的能力而非毫无约束的自由行为。 在婚姻家庭咨询中,刚来咨询的时候,父母通常都会数落孩子的种种不是,认为问题都出在孩子身上、与自己无关。而当他们在咨询当中成长后,才最终就会渐渐发现,原来,问题解决的前提,不是“只有他变了,我才能变”,而是“只有我变了,他才有可能改变”。 也就是说这是一个自我担责的过程。当每个人担起自己在家庭中的责任后,真正的自由和平等才会得以实现,家庭系统便会顺畅流动起来。

 

再次呼吁:只有给孩子选择自己人生的自由,孩子才会真正学会负起自己的责任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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